【国家安全教育日】国家安全无小事 科研人必守底线
2026-04-15 13: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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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安全无小事 科研人必守底线

国家安全教育日

2026年4月15日

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

在科研工作的征途上,安全是基石。从实验室的规范操作到出行防护,从电信诈骗的隐秘陷阱到科研数据的安全守护,每一个安全细节,都在为学术探索筑牢屏障。


01

数据出境合规


★ 国家安全 人人有责


1

科研数据“出海”需过审批

科研常涉及跨境合作、国际期刊投稿、境外数据库共享等场景,看似常规的学术操作,若触碰数据出境合规红线,可能直接威胁国家安全。科研数据不是 “私人成果”,其跨境流动必须遵守国家监管要求。



2

真实案例警示

2025 年 3 月,某高校材料科学专业研二学生李某,为加快论文发表进度,将未脱敏的 “新型半导体材料制备实验数据”(含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支持的核心参数)直接通过个人邮箱发送给境外合作导师。该数据涉及我国半导体领域关键技术指标,未履行任何数据出境审批手续,被国家数据安全监管部门监测发现。最终,李某所在实验室被暂停跨境合作资质,李某本人因违规处理敏感数据,受到学校记过处分,相关论文发表被紧急叫停。



3

合规指南

先做数据 “分类分级”:科研数据需按敏感程度划分(一般数据、重要数据、敏感数据),涉及国家重点研发计划、国防军工、关键核心技术、个人隐私且批量汇集的,均属于 “重要 / 敏感数据”,严禁擅自出境。

严格履行 “审批流程”:敏感数据出境前,必须通过科研管理部门向省级数据安全主管部门申请审批,或通过国家认可的 “数据出境安全评估”“标准合同备案” 等合规路径,获批后方可传输。

传输前做好 “脱敏处理”:非涉密但敏感的数据(如实验核心参数、样本统计数据),需删除、加密或替换关键信息,确保出境数据不具备可识别性和可用性,同时留存脱敏处理记录。


02

对外学术交流保密


★ 国家安全 人人有责


1

饭局、会议上的“边界感”不能少

国际学术会议、跨境合作洽谈、境外学者来访等场景,是科研人拓宽视野的重要渠道,但也是境外势力获取敏感信息的高发场景。“无心之言”“随手分享” 都可能成为国家安全的 “突破口”。



2

真实案例警示

2025 年 5 月,某高校航空航天专业博士生王某,在一次国际学术研讨会上,与一名自称 “高校研究员” 的境外人士深入交流。对方以 “合作研究” 为诱饵,不断追问王某参与的 “无人机导航系统优化” 项目细节,包括算法核心逻辑、实验测试数据、国内应用场景等。王某未察觉异常,为展现研究成果,不仅口头透露关键信息,还将带有项目初步结论的 PPT 拷贝给对方。后续经国家安全机关核查,该境外人士实为某国情报机构代理人,王某泄露的信息直接影响我国相关领域技术安全,其本人需承担相应责任,项目团队也被迫调整研究方向以规避风险。



3

合规指南

提前做好 “交流报备”:参与境外学术活动、接待境外访客前,需提前报备,明确交流主题、参与人员、可能涉及的科研内容。

明确 “交流边界”:预设不可透露的信息清单(如涉密项目名称、核心技术参数、未公开的实验成果、科研经费来源等),面对超出学术范畴的问询,直接以 “涉及未公开研究 / 合规要求” 为由拒绝,不模糊回应、不勉强解释。

拒绝 “不当要求”:不接受境外人士提出的 “私下获取实验样本”“拷贝未发表数据”“委托开展敏感课题调研” 等要求,不私自与境外机构签订未报备的合作协议。


03

涉密资料认真管理


★ 国家安全 人人有责


1

“随手放”“随便传”的法律代价

科研中接触的涉密资料(如涉密项目图纸、实验记录、技术报告、国防科研相关材料),其管理有严格规范。看似 “方便省事” 的操作,可能触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》《科学技术保密规定》等法律法规,面临民事、行政甚至刑事责任。



2

真实案例警示

2025 年 1 月,某国防特色高校研三学生张某,负责整理涉密科研项目的实验记录。因临近毕业答辩,时间紧张,他将包含涉密内容的实验手稿、电脑硬盘(未加密)随手放在实验室公共储物柜中,未上锁。后被校外人员潜入实验室窃取,导致部分涉密技术信息泄露。经核查,张某未遵守 “涉密资料专人保管、加密存储、专柜存放” 的规定,存在严重失职。最终,张某被学校开除学籍,相关责任导师被通报批评,学校科研保密资质被限期整改,张某本人被处以行政罚款。



3

合规指南

存储 “加密 + 专柜”:涉密资料(纸质版)需存放在带密码锁的保密柜中,钥匙专人保管;电子版需存储在指定的涉密计算机或加密硬盘中,严禁存放在个人电脑、U 盘、云盘等非涉密设备。

传输 “闭环 + 留痕”:涉密资料不得通过微信、QQ、个人邮箱等非涉密渠道传输,确需内部传递的,需通过涉密信息传输平台,且全程记录传输轨迹(接收人、时间、用途)。

销毁 “规范 + 可控”:废弃的涉密纸质资料需用碎纸机粉碎,涉密硬盘、U 盘需经专业消磁或物理销毁,严禁随意丢弃、出售,销毁后需留存凭证。


04

“六个不”守住安全底线

★ 国家安全 人人有责



不擅自发表敏感数据:未脱敏的重要 / 涉密数据、未获批的跨境成果,不得随意投稿国际期刊、发布在境外平台;


不随意接受境外调研:未经单位和国家安全机关批准,不参与境外机构组织的针对我国科研设施、核心技术、行业现状的调研活动;


不私自留存涉密资料:科研项目结束后,需按规定将涉密资料移交保密管理部门,不得私自复印、留存副本;


不违规传递核心技术:不得通过口头、书面、电子等任何形式,向境外人员或无关人员泄露科研项目核心技术、关键参数;


不隐瞒对外合作情况:与境外机构、人员开展合作(包括邮件往来、项目协作、学术交流),需主动报备,不隐瞒合作细节;


不泄露科研涉密信息:不向亲友、同学等无关人员谈论涉密项目内容,不在公共场合讨论敏感科研话题。


05

相关法律法规

★ 国家安全 人人有责



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

明确 “国家加强数据安全保护,维护数据资源安全”,科研数据处理需符合国家安全和利益,不得危害国家安全、公共利益。


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

“重要数据出境安全评估”,未经评估或评估未通过的,不得出境;违规者最高可处 500 万元罚款,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。


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

将 “非法获取、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、资料和其他物品”“非法向境外提供国家秘密” 列为违法行为,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。




国家安全,人人有责。科研工作者,不仅是学术创新的追光者,更应是国家安全的守护者。牢记 “科研安全即国家安全”,将合规意识、保密意识融入科研每一个环节,严守底线、不越红线,才能让学术探索之路行稳致远,为国家科技安全贡献自己的力量。